贵港市2010年第二十四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贵国土资告[2011]85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实施贵港市2010年第二十四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批复》(贵政函[2011]108号)同意,我局决定对以下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概况项目名称年产60万吨矿渣微粉用地项目宗地座落港北区港城镇旺岭村(郁江北岸、沙江变电站东南面)项目规划面积27.872亩实际使用面积27.872亩规划土地用途工业用地出让年限50年建筑密度30%≤X≤50%容积率0.7≤X≤1.8绿地率10%≤X≤20%投资强度不得小于1245万元/公顷其他规划要求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整体挂牌起始价(万元)318竞买保证金(万元)159建设要求一、建筑间距离要求:1、多层建筑主间距按建筑间距1:1控制;2、多层建筑山墙间距不得小于6米。二、建筑物退离道路红线及用地红线距离:1、建(构)筑物退离郁江北岸用地红线必须符合有关防洪设计规范要求;2、建筑物退离用地红线不得小于相应间距离要求的二分之一。三、配套项目:1、机动车停车位指标:0.1~0.2车位∕100㎡建筑面积;2、配电房占地面积不得小于50平方米。四、用地要求:该项目为工业用地,如项目用地改变土地用途和性质,由市政府按出让价收回再重新进行出让。 二、挂牌方式 实行有底价公开挂牌,即挂牌公布起始价后,由竞买人出价,出价最高且不低于挂牌底价者取得土地使用权。 三、挂牌公告、报价时间、期限及地点 (一)挂牌公告期限:2011年6月27日至2011年7月17日; (二)挂牌报价期限:2011年7月18日至2011年7月29日(节假日除外); 挂牌期间的每天8:00-12:00,15:00-18:00; (三)挂牌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7月27日18:00时; (四)挂牌及报价地点:贵港市土地交易中心; 贵港市土地交易中心地址:贵港市仙衣路港宁花园4号楼(市国土局) 四、竞买人范围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自然人,除仍拖欠土地出让价款和被认定存在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土地开发规模超过实际开发能力以及不履行土地出让合同的行为者及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二)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必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三)申请人竞得土地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成交土地价款须在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 五、挂牌出让其他要求 竞买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参加上述地块的竞买,但必须缴纳各地块相对应的竞买保证金。 六、挂牌报价增加幅度 本期挂牌的土地,起始价中已包含土地出让金,报价的增价幅度每次为50万元的整数倍。 七、挂牌出让文件的索取及报名 本次挂牌交易的详细资料请有意竞买者可在2011年7月18日至2011年7月27日下午6:00时前(节假日除外)到贵港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大厅索取材料及报名。报名时需交竞买保证金159万元整(银行转帐,以到本公告指定帐户为准)并提交如下材料: 1、参加本次竞买的申请人一律实行“廉洁准入”制,即在报名时必须提供由贵港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方可参加本次竞买活动;(原件) 2、竞买申请书;(原件) 3、挂牌出让申购表;(原件) 4、竞买报价单;(原件) 5、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以我局财务科核定后为准,复印件) 6、竞买人为单位的,应提交: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资质证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7、竞买人为个人的,凭有效身份证明及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8、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竞买的,必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拟在竞得土地后,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须在报名申请中明确声明新建公司的出资构成等内容。(原件) 复印件均需验原件,所有材料均需一式叁份。 八、挂牌出让活动竞得人的确定 挂牌期限届满,按照下列规定确定是否成交: (一)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不低于底价,并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成交; (二)在挂牌期限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的,出价最高者取得土地使用权,报价相同的,由先提交报价者取得,但报价低于底价者除外; (三)在挂牌期限内无应价者或者竞买人的报价低于底价或均不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不成交。 在挂牌期限截止时仍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要求报价的,出让人将对挂牌宗地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九、竞买申请的办理 参加竞买者应按总时间要求到贵港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大厅办理竞买手续。出让人对竞买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通知其获得竞买资格,参加挂牌出让活动。不受理电话、口头或邮寄的报名报价。 十、缴款账户 竞买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贵港市国土资源局 开户银行:市农行营业部 账 号:455101040003580 剩余成交价款应缴账户: 开户名:贵港市财政局 开户银行:市农行营业部 账 号:455101040001188 十一、注意事项 本次挂牌的事项如有变更,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十二、其它相关事项 本次挂牌交易竞买保证金汇至贵港市国土资源局账户,剩余成交价款汇至贵港市财政专户。 挂牌地址:贵港市仙衣路港宁花园4号楼(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0775-4293017 联系人:高先生 韦小姐 贵港市国土资源局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