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2011年第九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贵国土资告[2011]75号
贵国土资告[2011]75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实施贵港市2011年第九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批复》(贵政函[2011]97号)同意,我局决定对以下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概况
项目名称
贵港市东湖片区综合整治开发项目DH-A01-2地块II区一期
宗地座落
贵港市和平路东、人民公园西
区块
项目规划面积
12.399亩
实际使用面积
12.399亩
规划土地用途
住宅
出让年限
70年
建筑密度
不得大于30%
容积率
不得大于4.87
绿地率
不得小于35%
投资强度
其他规划要求
1.多层建筑主间距按建筑间距1:1控制;2.多层建筑山墙间距不得小于6米;3.高层建筑主间距不得小于24米,次间距不得小于13米
整体挂牌起始价(万元)
2777.376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2221万元
建设要求
一、建筑物退离用地红线要求不得小于相应间距要求的二分之一;二、有关公共配套设施结合DH-A01-2地块Ⅰ区及Ⅱ区进行完善设置。
二、挂牌方式:实行最低价公开挂牌,即挂牌公布起始价后,由竞买人出价,出价最高且不低于挂牌底价者取得土地使用权。三、挂牌公告、报价时间、期限及地点(一)挂牌公告期限:2011年6月8日至2011年6月27日;(二)挂牌报价期限:2011年6月28日至2011年7月11日(节假日除外); 挂牌期间的每天8:00-12:00,15:00-18:00; (三)挂牌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7月7日18:00时;(四)挂牌及报价地点:贵港市土地交易中心;贵港市土地交易中心地址:贵港市仙衣路港宁花园4号楼(市国土资源局)四、竞买人范围和竞买要求:(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拖欠土地出让价款、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违犯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二)竞买人在提供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时需提供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及相关材料;(三)申请人竞得土地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四)竞得者必须按1:1比例无偿就地安置贵港市东湖综合整治开发工程A区被拆迁户236户,安置建设面积总计23600平方米。五、竞得者必须结合DH-A01-2地块Ⅱ区规划控制指标及东湖整治开发项目修建性规划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六、挂牌报价增加幅度:本期挂牌的土地,起始价中已包含土地出让金,报价的增价幅度每次为50万元的整数倍。 七、挂牌出让文件的索取及报名本次挂牌交易的详细资料请有意竞买者可在2011年6月28日至2011年7月7日下午6:00时前(节假日除外)到贵港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大厅索取材料及报名。报名时需交竞买保证金2221万元(银行转帐,以到本公告指定帐户为准)并提交如下材料:1、参加本次竞买的申请人一律实行“廉洁准入”制,即在报名时必须提供由贵港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方可参加本次竞买活动;(原件)2、竞买申请书;(原件)3、挂牌出让申购表;(原件)4、竞买报价单;(原件)5、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以我局财务科核定后为准,复印件)6、竞买人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原件)7、竞买人为单位的,应提交:(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资质证书(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8、竞买人为个人的,凭有效身份证明及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9、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竞买的,必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拟在竞得土地后,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须在报名申请中明确声明新建公司的出资构成等内容。(原件)复印件均需验原件,所有材料均需一式叁份。八、挂牌出让活动竞得人的确定挂牌期限届满,按照下列规定确定是否成交:(一)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不低于底价,并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成交;(二)在挂牌期限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的,出价最高者取得土地使用权,报价相同的,由先提交报价者取得,但报价低于底价者除外;(三)在挂牌期限内无应价者或者竞买人的报价低于底价或均不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不成交。 在挂牌期限截止时仍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要求报价的,出让人将对挂牌宗地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九、竞买申请的办理参加竞买者应按总时间要求到贵港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大厅办理竞买手续。出让人对竞买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通知其获得竞买资格,参加挂牌出让活动。不受理电话、口头或邮寄的报名报价。十、缴款账户竞买保证金账户:开户名:贵港市国土资源局开户银行:市农行营业部账 号:455101040003580剩余成交价款应缴账户:开户名:贵港市财政局开户银行:市农行营业部账 号:455101040001188十一、注意事项本次挂牌的事项如有变更,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十二、其它相关事项本次挂牌交易竞买保证金汇至贵港市国土资源局账户,剩余成交价款汇至贵港市财政专户。挂牌地址:贵港市仙衣路港宁花园4号楼(市国土资源局)联系电话:0775-4293017联系人: 韦小姐,廖先生贵港市国土资源局二○一一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