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柳国土交告字〔2011〕11号
柳州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柳国土交告字〔2011〕11号
经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柳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3宗(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
位置
出让土地
面积
(平方米)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竞买
起始价
(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建筑
限高
P(2011)
19号
市城站路
71154.83(106.73亩)
商服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不大于5.0且不小于3.0
不大于50%且不小于15%
应达到20%
不大于100米
商服40年、住宅70年
62160
13000
P(2011)
20号
市南环路北侧
123087.66(184.63亩)
A1地块15908.91平方米
商服(商业、办公、旅馆业)用地
不大于2.5且不小于1.0
不大于35%且不小于15%
应达到25%
不大于100米
40年
12680
6000
A2地块21932.67平方米
B1地块30687.02平方米
仓储、工业(一类)
不大于2.0且不小于0.8
不大于45%且不小于30%
应达到20%
不大于24米
50年
B2地块39619.46平方米
B3地块14939.6平方米
P(2011)
21号
市三桥东端南侧
13425.86(20.14亩)
A地块5707.45平方米
商服用地(地下停车场)
地面部分为城市道路绿化用地,地下部分为停车场
不低于-10米
40年
9275
3000
B地块7718.41平方米
商服用地(办公、商业)
不大于5.7且不小于2.0
不大于27%且不小于15%
应达到25%
不大于100米
P(2011)19号地块的竞买起始价包含原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公开交易前期费用等相关费用,不包含办理土地证的相关税费。办理土地证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承担。竞得人必须遵守下列竞买条件:
(一)竞得人须按照市规划部门出具的柳规条件〔2011〕16号、柳规规管〔2011〕21号文件的要求及新风时代广场规划设计项目的鸟瞰图、部分建筑效果图进行开发建设。
(二)根据柳政阅〔2011〕1号文精神,该宗地内商业部分由竞得人统一规划,统一管理,自主经营,不允许出售产权。
P(2011)20号地块的竞买起始价包含储备成本、公开交易前期等相关费用,不包括办理土地证的相关税费。办理土地证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承担。竞得人必须负责修建航星路延长线城市道路(道路长度约为880米,道路宽度约为36米,道路面积约为31680平方米,每平方米道路建设投资应达800元)。
P(2011)21号地块的竞买起始价包含土地储备成本及公开交易前期费用等相关费用,不包含办理土地证的相关税费。办理土地证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上述用地内的树木、绿化及原有管线(包括电力线及设施、通讯、自来水、排水、燃气等)、人防设施、基础设施的改造和迁移由竞得人负责实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凡存在闲置土地、拖欠土地价款或者土地出让金的单位、组织、个人和个人联合体,不受理竞买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5月31日起到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柳州市中山东路68号东都大厦12楼)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5月31日至2011年6月24日,到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6月24日18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6月24日18时前确认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柳州市中山东路68号东都大厦12楼);挂牌时间为:2011年6月16日9时至2011年6月28日上午11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中山东路68号东都大厦12楼)
联系电话:0772—28332712810217
广西柳州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