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玉国土告字〔2011〕019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玉林市人民政府批准,玉林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对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详见下表(规划指标按规划用地红线面积计算):

地块编号

2011028

土地位置

福绵管理区石和镇建成区南侧、玉公公路西侧

用地面积

规划用地总面积36232.46平方米(约54.35亩),其中规划用地红线面积为30546.40平方米(约45.82亩)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出让年限

50年

建筑物最大高度控制

不得大于六层(H≤24米,H为楼高,下同)

建筑密度

不得小于30%,不得大于40%

容积率

不得小于0.6,不得大于2.0

绿地率

不得小于15%,不得大于20%

产业类型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投资强度

≥1555万元/公顷

建设时间

在成交后一年内动工建设,在动工建设之日起两年内建设竣工。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宜超过工业项目用地红线面积的7%,不得在工业用地范围内规划建设成套住宅(含占天占地私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其他建设

要求

严格按照玉林市福绵管理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出具的玉福地规设〔2011〕0004号的要求进行建设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土地平整。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仍拖欠土地出让价款和被认定存在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土地开发规模超过实际开发能力以及不履行土地使用合同的行为者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竞买人在提供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时需提供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及相关文件材料。

竞买人须提交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方能参加资格审查。

申请人竞得土地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在竞得人按照约定成立新公司后,出让人可直接与竞得人成立的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本次挂牌出让挂牌时间为2011年6月9日上午9时至2011年6月20日上午10时。挂牌地点设在玉林市国土资源局一楼房地产交易办事大厅。

四、挂牌出让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增价幅度(币种为人民币)

挂牌出让起始价为610万元、竞买保证金610万元,增价幅度为5万元。

该地块首次报价必须等于或高于起始价,以后每次报价增价幅度不低于人民币 5 万元(增价幅度应为以万元为单位的整数)。

本次挂牌出让设有底价,出价必须高于或等于底价才能成交,出价最高者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土地价款须在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

五、参加竞买的申请人应在2011年6月17日17时30分前交纳竞买地块的竞买保证金(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

六、有意参加竞买者可于2011年6月2日至2011年6月17日(节假日除外),个人凭有效身份证明,企事业单位凭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授权办理申请的,个人的须现场委托或公证委托,单位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股东会或董事会关于参加竞买的决议(按照该企业章程的规定提供,企业章程以工商注册登记部门确认的准)、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到玉林市国土资源局一楼房地产交易办事大厅办理竞买申请手续。

竞买申请办理截止时间为2011年6月17日17时30分。

七、其他

本期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有意参加竞买者可在2011年6月2日至挂牌时间截止前(节假日除外),到玉林市国土资源局一楼(玉林市房地产交易办事大厅)或登录中国玉林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lin.gov.cn/)获取相关文图资料。

联系地址:玉林市一环东路62号玉林市国土资源局一楼(玉林市房地产交易办事大厅)

联系电话: 0775-2804027

联 系 人:邱先生 庞凯元

八、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由玉林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实施,玉林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具体承办。

玉林市国土资源局

201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