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2011年第十五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国土部监察部《关于落实工业用地招拍挂卖挂牌出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78号)和《南宁市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公开出让暂行办法》(南府发[2007]1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报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将挂牌公开出让以下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设计要求 GC2011-013地块:宗地号为0115300,位于高新区科园东四路北面,实际用地面积7175.16平方米(折合10.763亩)。土地用途:工业;产业类型: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投资强度:≥11000万元/公顷。土地使用年限:50年。主要规划设计条件:容积率≥1.0且≤8.5,建筑密度≥40%且≤55%,绿地率≤20%。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28.4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65万元。 GC2011-026地块:宗地号为1105139,位于邕宁区蒲庙镇八鲤工业区,实际用地面积28869.65平方米(折合43.304亩)。土地用途:工业;产业类型:玻璃及玻璃制品制造;投资强度:≥630万元/公顷。土地使用年限:50年。主要规划设计条件:容积率>0.7且≤1.5,建筑密度>30%且≤40%,绿地率≤20%。挂牌起始价为13.2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15万元。 以上工业用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不能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 二、竞买人范围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必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 (二)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的条件开发利用土地、囤地炒地者、仍存在欠缴本市土地出让价款和本市范围内被认定存在土地闲置行为者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期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5月19日至2011年6月15日,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交易综合大楼二楼市土地交易中心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5月19日至2011年6月15日18:00时止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向市土地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并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11年6月15日18:00时前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汇入市土地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经审查,符合竞买人条件的,南宁市国土资源局授权市土地交易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地点为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交易综合大楼二楼挂牌大厅;挂牌报价时间为2011年6月8日8时至2011年6月17日10:00时。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蒙海渡 吴迪 罗燕 联系电话:0771-5609160、5609166、5609161(传真) 联系地址: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交易综合大楼二楼市土地交易中心。 八、查询网址: Http://www.landchina.com(中国土地市场网) Http://www.nnland.gov.cn(南宁市国土资源局网)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