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2011年第十四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报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将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以下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要求GC2011-038地块:位于壮锦大道东侧,宗地号为0524012,实际用地面积为184021.51平方米(折合276.032亩)。土地批准用途:商务金融、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商务金融用地50年、批发零售用地40年、住宿餐饮用地40年。主要规划设计条件:容积率≥2.5且≤3.5,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建筑高度控制要求至少有一栋建筑物高度在180米以上,其他建筑物高度控制在12-100米。项目中配套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0%;服务业用地面积不超过总用地面积的15%;地块须设置单块面积不小于10000平方米的集中绿地。其他要求按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2010-062)的规定执行。 GC2011-038地块起拍价为人民币302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0万元。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独立申请,也可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囤地炒地者、仍存在欠缴本市土地出让价款和本市范围内被认定存在土地闲置行为者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采用拍卖方式出让,按照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期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5月19日至2011年6月16日,到南宁市锦春路3-l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5月19日至2011年6月16日18时止到南宁市土地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11年6月16日18时前汇到南宁市土地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经审查,符合申请条件的,南宁市国土资源局授权南宁市土地交易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拍卖会定于2011年6月17日(星期五)10时在南宁市新民路38号明园新都酒店二楼多功能厅举行。 七、联系方式: 南宁市土地交易中心 联系人:陆云、李云景 联系电话:0771-5609159、5609153 联系地址:南宁市锦春路3-l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 广西北海地产拍卖行有限公司 联系人:方洁、李晟 联系电话:0771-5609158、5882105 联系地址:南宁市锦春路3-l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 八、查询网址: Http://www.landchina.com(中国土地市场网) Http://www.nnland.gov.cn(南宁市国土资源局网) Http://www.dc625.com(广西北海地产拍卖行有限公司网)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主办单位: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承办单位:南宁市土地交易中心 广西北海地产拍卖行有限公司 2011年5月19日
附:位置示意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