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桂林土出告字[2011]2号)
经桂林市人民政府批准,桂林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招标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标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P063
宗地面积
196627平方米
宗地坐落
站前路以南,南洲大桥以北,滨江北路以西,春江路以东。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2.1
建筑密度(%)
≤25
绿地率(%)
≥35
建筑限高
(米)
≤24
土地主要用途
住宅用地
投资强度
保证金
21000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详见招标出让文件。
起始价
52200万元
加价幅度
200万元
备注
1、资信(金)证明不少于52200万元。
2、本宗地包括:T1-1、T1-2、T2-5、T2-6、T2-7地块。用地性质:商业金融、居住用地;出让年限:居住用地70年、商业金融用地40年。
3、T1-1地块:面积48946平方米,容积率≤2.1,建筑密度≤25%,
绿地率≥35%,建筑限高24米(局部34米);商业金融用地比例≤15%。
T1-2地块:面积28186平方米,容积率≤1.6,建筑密度≤25%,
绿地率≥35%,建筑限高24米(局部34米);商业金融用地比例≤15%。
T2-5地块:面积64159平方米,容积率≤1.7,建筑密度≤25%,
绿地率≥35%,建筑限高24米(局部34米);商业金融用地比例≤10%。
T2-6地块:面积25966平方米,容积率≤1.7,建筑密度≤30%,
绿地率≥30%,建筑限高24米(局部34米);商业金融用地比例≤10%。
T2-7地块:面积29370平方米,容积率≤1.6,建筑密度≤25%,
绿地率≥35%,建筑限高24米(局部34米);商业金融用地比例≤10%。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申请,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法定代表人相同或者控股股东相同的单位不能同时参加本次投标(中国国家控股股东除外)。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按照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者得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四、 本次招标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招标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5月18日 至 2011年6月1日 到 桂林市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 获取招标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1年6月9日 ——2011年6月10日到 桂林市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6月10日17时3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6月15日16时00分前确认其投标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活动定于2011年5月13日至2011年6月16日在 桂林市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 进行,2011年6月16日在桂林市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开标。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受桂林市国土资源局的授权委托,桂林市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作为国有土地公开交易机构,为招标受托代理执行人,在《桂林市土地储备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暂行规定》允许实施的活动范围内开展各项土地储备交易活动以及由此产生的必要或关联事项活动。有意投标者可向桂林市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提出书面投标申请,同时提交相关附件(内容详见招标出让文件),按要求开具资信(金)证明、支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申请登记截止时间前转入桂林市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本次出让的地块,投标人可自行踏勘,桂林市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将于2011年6月2日10时——11时组织投标人在现场进行踏勘和答疑,过时未参加或放弃自行踏勘的,视为投标人无疑义。
(三)地块规划(其中90平方米以下住宅套数和面积)以桂林市规划局下达的规划条件为准。
八、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桂林市中山南路21-7号
联 系 人:付先生、李先生、谭先生、李小姐
联系电话:0773-3812271
桂林市国土资源局
二○一一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