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2011年第二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贵国土资告[2011]44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实施贵港市2011年第二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批复》(贵政函[2011]59号)同意,我局决定对以下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概况 项目名称东湖片区综合整治开发项目住宅项目宗地座落贵港市和平路东、人民公园西区块DH-A01-4地块Ⅰ区项目规划面积21.102亩实际使用面积17.592亩规划土地用途住宅出让年限70年建筑密度不得大于30%容积率不得大于3.5绿地率不小于35%投资强度其他规划要求1、建筑密度不得大于30%;2、容积率不得大于3.5;3、绿地率不小于35%,集中公共绿地面积不小于用地总面积的10%。整体挂牌起始价3940万元竞买保证金(万元)1970万元建设要求一、建筑间距要求:1、多层建筑主间距按建筑间距1:1控制;2、多层建筑山墙间距不得小于6米;3、高层建筑主间距不得小于24米,次间距不得小于13米。二、建筑物退离道路红线及用地红线要求:1、和平路(规划32米):不小于10米;2、建筑物退离用地红线不得小于相应间距要求的二分之一;3、建筑退让道路红线后,留出的用地不能实施地面硬化。三、配套设施:1、机动车停车位指标:0.50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其中地面停车泊位不少于机动车总位的20%;2、配电房占地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垃圾收集站占地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应建物业管理站一处,面积约60平方米;临街公厕用地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 二、挂牌方式:实行最低价公开挂牌,即挂牌公布起始价后,由竞买人出价,出价最高且不低于挂牌底价者取得土地使用权。成交土地价款须在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 三、挂牌公告、报价时间、期限及地点 (一)挂牌公告期限:2011年4月18日至2011年5月8日; (二)挂牌报价期限:2011年5月9日至2011年5月20日(节假日除外); 挂牌期间的每天8:00-12:00,14:30-17:30;(5月1日后为:8:00-12:00,15:00-18:00); (三)挂牌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5月18日18:00时; (四)挂牌及报价地点:贵港市土地交易中心; 贵港市土地交易中心地址:贵港市仙衣路港宁花园4号楼(市国土局) 四、竞买人范围:(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自然人,除仍拖欠土地出让价款和被认定存在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土地开发规模超过实际开发能力以及不履行土地出让合同的行为者及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二)竞买人在提供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时需提供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及相关材料;(三)申请人竞得土地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挂牌报价增加幅度:本期挂牌的土地,报价的增价幅度每次为50万元的整数倍。 六、挂牌出让文件的索取及报名 本次挂牌交易的详细资料请有意竞买者可在2011年5月9日至2011年5月18日下午6:00时前(节假日除外)到贵港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大厅索取材料及报名。报名时需按上表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银行转帐,以到本公告指定帐户为准)并提交如下材料: 1、参加本次竞买的申请人一律实行“廉洁准入”制,即在报名时必须提供由贵港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方可参加本次竞买活动;(原件) 2、竞买申请书;(原件) 3、挂牌出让申购表;(原件) 4、竞买报价单;(原件) 5、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以我局财务科核定后为准,复印件) 6、竞买人为单位的,应提交: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资质证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7、竞买人为个人的,凭有效身份证明及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8、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竞买的,必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拟在竞得土地后,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须在报名申请中明确声明新建公司的出资构成等内容。(原件) 复印件均需验原件,所有材料均需一式叁份。 七、挂牌出让活动竞得人的确定 挂牌期限届满,按照下列规定确定是否成交: (一)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不低于底价,并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成交; (二)在挂牌期限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的,出价最高者取得土地使用权,报价相同的,由先提交报价者取得,但报价低于底价者除外; (三)在挂牌期限内无应价者或者竞买人的报价低于底价或均不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不成交。 在挂牌期限截止时仍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要求报价的,出让人将对挂牌宗地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八、竞买申请的办理 参加竞买者应按总时间要求到贵港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大厅办理竞买手续。出让人对竞买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通知其获得竞买资格,参加挂牌出让活动。不受理电话、口头或邮寄的报名报价。 九、缴款账户 竞买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贵港市国土资源局 开户银行:市农行营业部 账 号:455101040003580 剩余成交价款应缴账户: 开户名:贵港市财政局 开户银行:市农行营业部 账 号:455101040001188 十、注意事项 本次挂牌的事项如有变更,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十一、其它相关事项 本次挂牌交易竞买保证金汇至贵港市国土资源局账户,剩余成交价款汇至贵港市财政专户。 挂牌地址:贵港市仙衣路港宁花园4号楼(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0775-4293017 联系人: 韦小姐,廖先生 贵港市国土资源局 二O一一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