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柳国土交告字〔2011〕7号
经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柳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6宗(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
位置
出让土地
面积
(平方米)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
竞买
起始价
(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建筑
限高
G(2011)
9号
市沙塘工业园区S-1地块
26959.36(40.44亩)
工业用地(一、二类工业)
不大于2.0且不小0.8
不大于50%且不小于35%
不大于24米
50年
930
400
G(2011)
10号
市沙塘工业园区S-1-3地块
26861.3(40.29亩)
工业用地(一、二类工业)
不大于2.0且不小0.8
不大于50%且不小于35%
不大于24米
50年
920
400
G(2011)
11号
市沙塘工业园区S-1-4地块
26874.59(40.31亩)
工业用地(一、二类工业)
不大于2.0且不小0.8
不大于50%且不小于35%
不大于24米
50年
920
400
G(2011)
12号
市沙塘工业园区S-1-5地块
16835.21(25.25亩)
工业用地(一、二类工业)
不大于2.0且不小0.8
不大于50%且不小于35%
不大于24米
50年
580
200
G(2011)
13号
市沙塘工业园区S-1-6地块
99495.25(149.24亩)
工业用地(一、二类工业)
不大于2.0且不小0.8
不大于50%且不小于35%
不大于24米
50年
3420
1000
P(2011)
11号
市潭中西路一职校东侧
6707.13(10.06亩)
城镇住宅用地
不大于3.0且不小2.0
不大于23%且不小于15%
应达到35%
不大于60米
70年
4820
2000
G(2011)9、10、11、12、13号地块的竞买起始价包含土地出让价款及公开交易前期费用等,不包括办理土地证的相关税费。办理土地证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P(2011)11号地块的竞买起始价包含土地出让金、原划拨土地使用权取得成本、在建工程建设成本等相关费用,不包括办理土地证的相关税费。办理土地证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承担。竞得人须在该宗地内提供188套、建筑面积为19386.42平方米的住宅,由市人民政府按成本价购买,同时满足拆迁安置户型比例要求(90平方米以下户型比例约占31%,90-120平方米户型比例约占32%,120平方米以上户型比例约占37%)。
上述用地内的树木、绿化及原有管线(包括电力线及设施、通讯、自来水、排水、燃气等)、人防设施、基础设施的改造和迁移由竞得人负责实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凡存在闲置土地、拖欠土地价款或者土地出让金的单位、组织、个人和个人联合体,不受理竞买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4月18日起到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柳州市中山东路68号东都大厦12楼)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4月18日至2011年5月11日,到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5月11日18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5月11日18时前确认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柳州市中山东路68号东都大厦12楼);挂牌时间为: 2011年5月4日9时至2011年5月13日上午11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中山东路68号东都大厦12楼)
联系电话:0772—28332712810217
广西柳州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