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防港告字[2011]3号)
防港告字[2011]3号
经防城港市人民政府批准,防城港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GC2011-003宗地面积:50475.525平方米宗地坐落:常山新区桃中路(消防支队东侧)出让年限:70年容积率:≤3建筑密度(%):≤30绿化率(%):≥30建筑限高(米):≤72土地用途: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投资强度:保证金:3000万元现状土地条件:以宗地红线外“两通”(通路、通下水),宗地红线内“场地不平整”的现状条件出让起始价:1980元/平方米加价幅度:15元/平方米备注:土地用途为批发零售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出让年限分别为40年、70年,其中批发零售用地比例占总用地10%。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但有欠缴土地出让价款、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土地开发规模超过实际开发能力以及不履行土地使用合同等不良用地行为的,不能参加此次土地拍卖出让活动的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必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04月02日 至 2011年04月26日 到 防城港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和广西正槌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1年04月02日 至 2011年04月26日 到 防城港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4月26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04月26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1年04月27日10时00分 在 防城港市港口区云南路30号天马大厦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一)用于房地产开发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二)容积率按《防城港市容积率计算规则》核算。(三)拍卖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应依据《成交确认书》约定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出让成交价款,依法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四)竞得人应在成交之日起6个月内动工,动工后3年内竣工。(五)拍卖出让土地涉及的契税、办理土地登记涉及的权属调查费、证书费由竞得人另行缴纳。本期拍卖出让佣金由竞得人单方承担。(六)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书,即视为完全接受和认可出让方对拍卖出让土地条件的界定。(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防城港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联 系 人: 黄兴杰、黄世蒋联系电话: 0770-2820870、2820107地 址: 防城港市港口区云南路30号联系单位:广西正槌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联 系 人:国 兵 联系电话:0771-5307223 13878863832 地 址: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21楼C座2148(八)查询网址:http://www.caa123.com(中国拍卖网)www.zcpm.net;广西拍卖.net(广西正槌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九)防城港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联系地址:联 系 人:联系电话:开户单位:开户银行:银行帐号:
防城港市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