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玉国土告字[2011]004号)

玉林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玉国土告字[2011]004号)玉国土告字[2011]004号2011-2-25

经玉林市人民政府批准,玉林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2011002宗地面积:54626.19平方米宗地坐落:玉林市玉东新区,经济开发区东片、红十字会医院南侧、二环东路与胜利路交叉口西南侧出让年限:70年容积率:≤4.5建筑密度(%):≤25绿化率(%):≥35建筑限高(米):≥70土地用途: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投资强度:保证金:9375万元场地平整: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由出让人负责平整 基础设施:起始价:12291万元加价幅度:100万元挂牌开始时间:2011年03月16日09时00分挂牌截止时间:2011年03月25日10时00分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仍拖欠土地出让价款和被认定存在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土地开发规模超过实际开发能力以及不履行土地使用合同的行为者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2、竞买人在提供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时需提供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及相关文件材料。 3、申请人竞得土地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在竞得人按照约定成立新公司后,出让人可直接与竞得人成立的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03月10日 至 2011年03月23日 到 玉林市国土资源局一楼房地产交易办事大厅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1年03月10日 至 2011年03月23日 到 玉林市国土资源局一楼房地产交易办事大厅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3月24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03月23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玉林市国土资源局一楼房地产交易办事大厅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11002 号地块:2011年03月16日09时00分 至 2011年03月25日10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1、本次挂牌出让设有底价,出价必须高于或等于底价才能成交,出价最高者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土地价款须在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 2、竞得人竞得土地后,应当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在项目开工、竣工时,提前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书面申报,对不执行申报制度的,要向社会公示,并限制至少在一年内不得参加土地购置活动。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联系地址:玉林市一环东路62号玉林市国土资源局一楼(玉林市房地产交易办事大厅)联 系 人:邱先生 庞小姐联系电话:0775-2804027开户单位:玉林市土地市场管理中心开户银行:建行玉林分营银行帐号:45001660455050507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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