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钦土告(2011)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钦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定于2011年2月21日9时至2011年3月9日16时,在钦州市永福西大街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土地交易市场挂牌出让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挂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宗地
编号
土地
座落
用途
出让
年限
用地
面积
出让起
始价(万元)
履约保证金(万元)
存款证明金额(万元)
用地
产业
类型
工业项目投资强度
主要规划控制指标
备注
钦市GC
2011-2
钦州市子材东大街与蓬莱大道交汇处东南面(河东工业园B1地块)
商服、城镇住宅用地
商服40年、城镇住宅70年
83622.5平方米(折合约125.4337亩),其中商服用地占25%,城镇住宅用地占75%
1110
220
1110
1.0≤容积率≤2.3,建筑密度≤38%,绿地率≥30%
属公寓式拆迁安置回建用地,建成后用于安置拆迁户
钦市GC
2011-3
钦州市南珠东大街与兴桂路交汇处东北面
商服、城镇住宅用地
商服40年、城镇住宅70年
17876平方米(折合约26.81亩),其中商服用地占20%,城镇住宅用地占80%
254
50
254
1.0≤容积率≤3.12,建筑密度≤30%,绿地率≥25%
属公寓式拆迁安置回建用地,建成后用于安置拆迁户
钦市GC
2011-4
钦州市望州路东面、绿州路西面(河东工业园B5地块)
工业用地
50年
65738.38平方米(折合约98.607亩)
950
190
950
标准厂房项目
≥1500万元/公顷
0.8≤容积率≤1.6,30%≤建筑密度≤35%,18%≤绿地率≤20%
钦市GC
2011
-5
钦州市望州路东面、绿州路西面(河东工业园C3地块)
工业用地
50年
91105.00平方米(折合约136.6575亩)
1315
263
1315
标准厂房项目
≥1500万元/公顷
0.8≤容积率≤1.6,30%≤建筑密度≤35%,18%≤绿地率≤20%
钦港GC
2011-1
钦州港金谷工业园内、勒沟东大街南面、南港大道西面
工业用地
50年
57359.31(折合约86.04亩)
1024
205
1024
铁合金冶炼项目用地
≥100万元/亩
0.6≤容积率≤1.5,建筑系数≥30%,绿地率≤20%
钦港GC
2011-2
钦州港南港大道西面、鑫盛街南面
工业用地
50年
38227.22(折合约57.34亩,分为地块一和地块二,其中地块一为51.72亩,地块二为5.62亩)
677
135
677
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类项目用地
≥100万元/亩
0.8≤容积率≤1.5,建筑系数≥30%,绿地率≤20%
钦港GC
2011-3
钦州港南港大道西面、勒沟东大街北面
工业用地
50年
86729(折合约130亩)
1543
309
1543
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项目用地
≥100万元/亩
0.8≤容积率≤1.5,建筑系数≥30%,绿地率≤20%
钦港GC
2011-4
钦州港广明码头北面、鹰岭铁路南面
铁路用地
50年
19221.66(折合约28.83亩)
521
104
521
危险货物铁路专用线延长扩能改造项目用地
容积率≥0.5,建筑密度≥40%,绿地率≤20%
二、竞买人范围及其他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钦港GC2011-1、2、3、4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
(二)竞买申请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下列材料方可参与竞买:
1、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2、由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有效存款证明;
3、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
4、钦市GC2011-4、钦市GC2011-5、钦港GC2011-1、钦港GC2011-2、钦港GC2011-3地块须提交环保主管部门出具关于项目的环境许可。钦港GC2011-4地块须提供广西地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和广西沿海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同意铁路专用线改建的书面意见。
(三)竞买人申请人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其本人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竞买: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5、在钦州市(含钦州港区)有欠缴土地出让金的。
(四)竞买人资格其他要求详见该宗地的挂牌文件。
三、竞买申请办法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1年2月18日至2011年3月7日(工作日)到钦州市永福西大街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土地交易中心索取有关挂牌出让文件。并须在2011年3月7日17时之前向钦州市土地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竞买申请和有关资料,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以取得竞买资格。履约保证金必须在2011年3月7日17时之前汇入指定的银行帐户(以到帐为准)。
意向用地者如需咨询相关问题的,可书面向钦州市土地交易中心咨询。
四、确定竞得人的方式
本次挂牌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但低于底价者除外。挂牌期间竞买人以报价单形式报价,不接受信函、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在挂牌截止时间,其他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出让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由钦州市土地交易中心具体承办。
公告未尽事宜,详见该地块的挂牌出让文件,以挂牌文件为准。
联系人:洪昌东、王海宁联系电话:(0777)2820033、2860972
传真:2860931 网址:http://www.qzlr.gov.cn
钦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