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2011年第一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报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将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以下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建设要求 GC2011-025地块:宗地号为0101981,位于科园东十一路北侧,实际用地93731.29平方米(折合140.597亩)。土地批准用途:仓储、城镇住宅、批发零售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仓储用地50年、城镇住宅用地70年、批发零售用地40年。主要规划设计条件:容积率>1.5且≤2.0,建筑密度>30%且≤40%,绿地率:仓储≤20%、商业≥30%、居住≥38%,仓储建筑面积占计算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为51%以内,商业建筑面积占计算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为20%以内,其余为住宅;住宅商品房项目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必须达到住宅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竞得人在土地出让成交之日起30日内须与市城乡建委签订协议书,并按协议内容和要求出资建设地块周边毗邻的安园西路(525.95米)和秀灵路北段(329.6米)各一半道路;须与西乡塘区人民政府签订《项目建设经营监管协议》,并按协议内容对项目建设经营。其他建设要求按《南宁市规划管理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2010-311)及《南宁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南建开发意见书〔2010〕51号)的规定开发建设。 GC2011-025地块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151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亿元。 二、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仍存在欠缴本市土地出让价款和本市范围内被认定存在土地闲置行为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必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 三、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期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1月28日至2011年2月28日,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市土地交易中心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1月28日至2011年2月28日17时30分止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向市土地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11年2月28日17时3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汇入南宁市土地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经核查,符合竞买人条件的,南宁市国土资源局授权市土地交易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挂牌报价时间为2011年2月17日8时至2011年3月2日上午10时00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冷咏梅、李云景 联系电话:5609156、5609153、5609158(传真) 联系地址: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市土地交易中心。 八、查询网址 Http://www.landchina.com (中国土地市场网) Http://www.nnland.gov.cn(南宁市国土资源局网)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1年1月28日

( 位置示意图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