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贵国土资告字[2011]1号)

贵港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贵国土资告字[2011]1号)贵国土资告字[2011]1号2011-1-5

经贵港市人民政府批准,贵港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工业用地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地用面积的7%

宗地编号:2010P-7宗地面积:78555.04平方米宗地坐落:贵港市大圩镇石龙桥北面、西面出让年限:50年容积率:0.8-2建筑密度(%):30-55绿化率(%):10-20建筑限高(米):土地用途:工业用地投资强度:675保证金:752.875万元现状土地条件:起始价:1505.75万元加价幅度:备注:整体拍卖起拍价:1505.75万元(其中土地使用权为1334.39万元,房产为171.36万元)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参加本次竞买的申请人一律实行“廉洁准入”制,即在报名时必须提供由贵港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方可参加本次竞买活动。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01月06日 至 2011年01月26日 到 贵港市国土资源局一楼交易大厅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1年01月06日 至 2011年01月26日 到 贵港市国土资源局一楼交易大厅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1月26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01月26日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1年01月28日17时30分 在 贵港市国土资源局一楼交易大厅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本期拍卖的土地,起拍价中已包含土地出让金,不含交易税。拍卖出让所产生的一切过户费用及税费均由买受人负责交纳。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联系地址:贵港市仙衣路港宁花园4号楼(贵港市土地交易大厅)联 系 人:韦小姐 甘先生联系电话:0775-4293017开户单位:贵港市国土资源局开户银行:贵港市农行营业部银行帐号:455101040003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