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2010年第四十二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报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将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以下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GC2010-036地块:由0416945、0416946两宗地组成。0416945宗地位于东盟商务区中文路南面,0416946宗地位于东盟商务区中越路南面。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9085.80平方米(折合28.629亩),其中:0416945宗地实际出让面积为7901.88平方米(折合11.853亩);0416946宗地实际出让面积为11183.92平方米(折合16.776亩)。土地批准用途:街巷、商务金融、批发零售用地,土地使用年限:街巷用地50年、商务金融用地50年、批发零售用地40年。主要规划设计条件:0416945宗地:容积率≤3.0,建筑密度≤55%,绿地率≥15%,建筑高度控制要求37米以下,计容总建筑面积中商业面积不大于10%,办公面积不大于25%,停车面积不少于65%,停车泊位中用于公益停车的泊位数不少于793个,其他规划要求按南宁市规划管理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2010-219)的规定。0416946宗地:容积率≤3.0,建筑密度≤60%,绿地率≥15%,建筑高度控制要求37米以下;应设置1所总建筑面积不少于4050平方米的110千伏变电站,变电站面积不计入容积率;计容建筑面积中商业面积不大于10%,办公面积不大于35%,停车面积不少于55%,地下建筑面积中变电站面积不少于1150平方米;用于公益停车的泊位数不少于850个;其他规划要求按南宁市规划管理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2010-191)的规定。 GC2010-036地块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453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2600万元。 二、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仍存在欠缴本市土地出让价款和本市范围内被认定存在土地闲置行为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必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 三、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期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12月13日至2011年1月10日,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市土地交易中心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五、竞买申请人须向南宁市规划管理局提交《东盟商务区停车楼、变电站项目设计方案》,提交方案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30日17时30分前。评审时间为2011年1月1日前。 六、《东盟商务区停车楼、变电站项目设计方案》通过评审合格后,申请人可于2011年1月10日17时30分前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向市土地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11年1月10日17时3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汇入南宁市土地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经核查,符合竞买人条件的,南宁市国土资源局授权市土地交易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挂牌报价时间为2011年1月2日8时至2011年1月12日上午10时00分。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冷咏梅、李云景 联系电话:5609156、5609153、5609158(传真) 联系地址: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市土地交易中心。 九、查询网址 Http://www.landchina.com (中国土地市场网) Http://www.nnland.gov.cn(南宁市国土资源局网)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0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