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2010年第三十一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报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将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以下三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土地位置
宗地号
实际出让用地面积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
规划指标要求
起拍价
(单位:人民币)
竞买保证金(单位:人民币)
单位:平方米
单位:亩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GC2010-097
经开区那历路东侧
0514741
41329.51
61.994
城镇住宅、批发零售用地
城镇住宅70年、批发零售40年
≤5.0
≤25%
≥30%
235万元/亩
1500万
GC2010-098
经开区长凯路南侧
0509320
6851.72
10.278
城镇住宅、批发零售
城镇住宅70年、批发零售40年
≤8.0
≤30%
≥30%
432万元/亩
450万
GC2010-102
壮锦大道西面
0518580
31599.36
47.399
城镇住宅、批发零售
城镇住宅70年、批发零售40年
>2.5且≤3.0
>25%且≤35%
≥35%
303万元/亩
1600万
注:GC2010-097地块须配套建设6班以上幼儿园一所,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用地规模≥2400平方米;配建廉租住房要求:按照项目住宅总面积或总套数3%的比例配建廉租住房,每套廉租住房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但不少于40平方米,并按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核定的标准进行装修。廉租住房产权属政府所有,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无偿提供给南宁市政府统筹安排。廉租住房总平设计方案经南宁市规划管理局审查通过后,须报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备案,其他建设要求按《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2010-013)和《南宁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南建开发意见书[2010]21号)的规定开发建设。
GC2010-098地块其他建设要求按《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2010-014)和《南宁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南建开发意见书[2010]22号)的规定开发建设。
GC2010-102地块若临街作为商业,多层及高层裙房退离道路不少于10米,住宅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应占住宅总面积的70%以上,其他建设要求按《南宁市规划管理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审批表》(审批号2010-229)和《南宁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南建开发意见书[2010]31号)的规定开发建设。
二、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仍存在欠缴本市土地出让价款行为和在本市范围内被认定存在土地闲置行为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独立申请,也可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
三、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采用拍卖方式出让,按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期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之日起至2010年11月17日,到南宁市锦春路3-l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0年10月29日至2010年11月17日17时30分止到南宁市土地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10年11月17日17时30分前汇到南宁市土地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经审查,符合申请条件的,南宁市国土资源局授权南宁市土地交易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拍卖会定于2010年11月18日(星期四)10时在南宁市新民路38号明园新都酒店二楼多功能厅举行。
七、联系方式:
南宁市土地交易中心
联系人:冷咏梅、李云景
联系电话:077l-5609156、5609153
联系地址:南宁市锦春路3-l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
海南亚奥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关钦怀、王伟
联系电话:0771-5609161、13297713167
联系地址:南宁市锦春路3-l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
八、查询网址:
http://www.landchina.com (中国土地市场网)
http://www.nnland.gov.cn(南宁市国土资源局网)
http://www.yaao.com.cn(海南亚奥国际拍卖有限公司网)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主办单位: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承办单位:南宁市土地交易中心
海南亚奥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201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