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2010年第二十四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报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将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以下五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 号

土地

位置

地号

实际用地面积

土地

用途

出让

年限

规划指标要求

起始价

(单位:人民币)

竞买保证金

(单位:人民币)

单位:

平方米

单位:亩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GC2010-076

北湖北路6号

0103315

31505.55

47.258

城镇住

宅、批

发零售

用地

城镇住宅

用地:70年

批发零售:

用地: 40年

>4.0且≤4.8

>20﹪且≤24﹪

>30﹪且≤35﹪

665万元/亩

3200万元

GC2010-077

五合大道北侧

0802266

75301.61

112.952

城镇住

宅、批

发零售

用地

城镇住宅

用地:70年

批发零售:

用地: 40年

﹥1.5且≤2.0

﹥25﹪且≤30﹪

﹥35﹪且≤40﹪

126万元/亩

1450万元

GC2010-079

五象大道南侧

5007014

20009.91

30.015

商务金融、批发零售用地

商务金融用地50年、批发零售用地40年

﹥7.0且≤8.0

﹥30﹪且≤40﹪

≥20﹪且<30﹪

918万元/亩

2800万元

GC2010-080

五象大道南侧

5007015

18050.20

27.075

商务金融、批发零售用地

商务金融用地50年、批发零售用地40年

﹥7.0且≤8.0

﹥30﹪且≤40﹪

≥20﹪且<30﹪

892万元/亩

2500万元

GC2010-081

五象大道南侧

5007016

16378.91

24.568

商务金融、批发零售用地

商务金融用地50年、批发零售用地40年

﹥5.0且≤6.0

﹥30﹪且≤35﹪

≥30﹪且﹤35﹪

690万元/亩

1700万元

注:(一)GC2010-076地块城镇住宅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小于85﹪、商业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为10﹪-15﹪。住宅商品房项目中套型建筑面积90m2以下住房面积,必须达到住宅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按照项目住宅或总套数3﹪-5﹪的比例配建廉租住房,每套住房建筑面积控制在50m2以内,廉租住房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南宁市政府。其他要求按南宁市规划管理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审批表》(审批号:2010-133)的规定执行。

(二)GC2010-077地块城镇住宅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小于90﹪、商业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为5﹪-10﹪。项目住宅建筑套密度168.1套/公顷,应满足套型建筑面积90m2以下住宅面积占总住宅建筑面积不少于70﹪的要求,其中套型建筑面积90m2以上的不少于958套,套型建筑面积90m2以上的不少于308套。若项目未达到容积率高限要求的,则上述指标相应调整。按照项目住宅总面积5﹪的比例配建公共租赁住房,每套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控制在60m2以内。公共租赁住房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市政府。其他要求按南宁市规划管理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2010-152)的规定执行。

(三)GC2010-079地块商业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为10﹪-20﹪,其他为办公。建筑高度控制要求:≤100米;若临街作为商业,多层及高层裙房退离道路、绿化控制带应不少于10米。其他要求按南宁市规划管理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审批表》(审批号:2010-161)的规定执行。

(四)GC2010-080地块商业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为10﹪-20﹪,其他为办公。建筑高度控制要求:≤100米;裙房用于商业的建筑,与西面规划道路的退距增加5米。其他要求按南宁市规划管理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审批表》(审批号:2010-162)的规定执行。

(五)GC2010-081地块商业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为10﹪-20﹪,其他为办公。建筑高度控制要求:≤150米; 其他要求按南宁市规划管理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审批表》(审批号:2010-163)的规定执行。

二、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仍存在欠缴本市土地出让价款行为和在本市范围内被认定存在土地闲置行为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独立申请,也可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

三、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采用拍卖方式出让,按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期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之日起至2010年11月15日,到南宁市锦春路3-l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0年10月13日至2010年11月15日17时30分止到南宁市土地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10年11月15日17时30分前汇到南宁市土地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经审查,符合申请条件的,南宁市国土资源局授权南宁市土地交易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拍卖会定于2010年11月16日(星期二)10时在南宁市新民路38号明园新都酒店二楼多功能厅举行。

七、联系方式:

南宁市土地交易中心

联系人:陆云、劳沛、李云景

联系电话:077l-5609158、5609159、5609196、5609153

联系地址:南宁市锦春路3-l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

广西北海地产拍卖行有限公司

联系人:方洁、李晟

联系电话:0771-5609158、5882105

联系地址:南宁市锦春路3-l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

八、查询网址:

http://www.landchina.com (中国土地市场网)

http://www.nnland.gov.cn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网)

http://www.dc625.com (广西北海地产拍卖行有限公司网)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主办单位: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承办单位:南宁市土地交易中心

广西北海地产拍卖行有限公司

201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