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2010年第十六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报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将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以下两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GC2010-012地块:宗地号为0421775,位于凤岭南路北面,实际用地面积44619.77平方米(折合66.930亩)。土地批准用途:城镇住宅。土地使用年限:70年。主要规划设计条件:容积率>1.5且≤2.0,建筑密度>20%且≤26%,绿地率>35%且≤40%。建筑高度控制要求以6F(≤18米)为主,局部可达8F。项目建设应满足《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建设部关于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的实施方案》(建科【2007】159号)、《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发【2008】12号)的文件精神和《南宁市绿色建筑示范小区技术条件》的要求。其他规划要求按南宁市规划管理局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2010-108)的规定。 GC2010-012地块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372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万元。

(二)GC20109-038地块:宗地号为0803873,位于蓉茉大道西侧,实际用地面积75275.44平方米(折112.913亩)。土地批准用途:城镇住宅、批发零售。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70年、批发零售40年。主要规划设计条件:容积率>3.0且≤3.5,建筑密度>15%且≤20%,绿地率>40%且≤45%。住宅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小于90%,商业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为5%-10%。沿街若作商业,退距应不少于10米。配建9班幼儿园一所。项目建设应满足《广西绿色建筑示范小区技术条件》的要求。其他规划要求按南宁市规划管理局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2009-145)的规定。 GC2010-038地块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150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3500万元。 二、竞买人范围: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仍存在欠缴本市土地出让价款和本市范围内被认定存在土地闲置行为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竞买的,必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 (二)GC2010-012、038地块竞买申请人需提交绿色建筑示范小区项目建筑设计文件,建筑设计文件通过评审合格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三、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期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6月21日至2010年7月26日,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市土地交易中心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五、GC2010-012、038地块竞买申请人需在2010年7月20日前,向市规划管理局提交绿色建筑示范小区项目建筑设计文件。建筑设计文件评审时间:2010年7月26日前。 六、绿色建筑示范小区项目建筑设计文件通过评审合格后,申请人可于2010年7月27日至2010年8月4日18时止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向市土地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10年8月4日18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汇入南宁市土地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经核查,符合竞买人条件的,南宁市国土资源局授权市土地交易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挂牌报价时间为2010年7月27日8时至2010年8月6日上午10时00分。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靳 琳 李云景 联系电话:0771-5609155、5609153、5609158(传真) 联系地址: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市土地交易中心。 九、查询网址 Http://www.landchina.com (中国土地市场网) Http://www.nnland.gov.cn(南宁市国土资源局网)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0年6月21日

(位置示意图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