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东兴市国土资源局2010年第7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东兴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东国土让告字[挂] [2010]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以及国家有关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报东兴市人民政府批准,东兴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和用地规划指标要求

本期出让宗地位于东兴市罗浮新区D-3-1#地块,规划土地面积16909.04㎡(约合25.3636亩、含公摊面积),土地出让用途为批发零售用地,限定建设加油站项目。宗地容积率≤0.6,建筑密度≤15%,绿化率≥15%(注:该3项指标以净用地面积计),建筑后退红线等其他规划指标见市建设局出具的该地块建筑设计规划条件及要求。

土地出让年限为40年,自成交次日算起,要求1年内必须进行实际性开发建设,2年内项目竣工,否则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二、宗地挂牌起始价、加价幅度、竞买保证金及竞买对象

宗地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95万元/亩(1425元/㎡),加价幅度为0.5万元/亩·次或其整数倍,竞买保证金为1500万元。

竞买对象:需取得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中国境内外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方可参加竞买。符合条件者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取得竞买资格,本次挂牌可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4月23日至2010年5月26日,到东兴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获取。

有意竞买的申请人应于2010年5月13日8时至2010年5月26日12时前 ,到东兴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5月26日12时。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在2010年5月26日12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东兴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挂牌报价交易时间:2010年5月13日8时至2010年5月26日15:30的工作时间。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方式确定竞得人。

(二)竞买申请人经审核符合竞买资格的,必须于取得竞买资格的同时进行报价,并且该报价必须高于当前最高报价(第一个报价者报出的报价不得低于挂牌起始价),否则挂牌主持人有权取消该竞买申请人的竞买资格。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申请人同一时间到场提出竞买申请的,则按保证金交纳凭证时间的先后顺序受理报名及竞买资格审查。

(三)竞得者必须在挂牌成交次日算起15天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成交价款全部折算为土地出让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否则视为违约,挂牌人可解除《成交确认书》,并依法追究竞得人的法律责任。

本次公开出让涉及的挂牌交易服务费、契税、印花税,以及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注册登记涉及的测绘费、证书工本费等,均由竞得者另行按规定缴纳。

竞得者在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和相关税费后,依规定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注册登记手续,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

(四)宗地按现状土地开发程度供地,建筑施工用电、用水以及涉及到规划、建设、商务等部门办理的相关手续由竞得者自行负责、费用自理,竞得者要按规划设计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五)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挂牌交易文件资料或来人来电咨询。

我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东兴市北仑大道356号

联系电话:0770-7680900  联系人:吴思莹  黄恩华

竞买保证金缴交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东兴市国土资源交易所

开 户 行:防城港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东兴信用社

账 号:894312010102177180

成交价款(土地出让金)缴交账户:

开户单位:东兴市国土资源局

开户银行:防城港市建行东兴新华分理处

账 号:45001659474050500459

                东兴市国土资源局

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