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林各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隆国土资告字[2010]05号 经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隆林各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原新州镇政府办公楼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含地面建筑物)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本次出让的宗地位于隆林县新州镇民权街。面积:1号地:91.2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出让年限70年 。详细规划指标以规划主管部门要求为准。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土地现状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拍卖的竞买保证金每宗为人民币100000元,起拍价每平方米为人民币4000元。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4月1日至2010年4月21日,到隆林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地点)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申请人可于2010年4月1日至2010年4月21日,到隆林各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一楼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地点)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4月21日16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0年4月21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0年4月22日(星期四)上午10时在县国土资源局一楼会议室(地点)举行。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帐号: 联系地址:隆林县新州镇龙山街17号 联系电话:(0776)2503001、2503002、2500183 开户单位:隆林各族自治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开户行:新州信用社 帐号:654812010100231688

隆林各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201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