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2010]60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实施贵港市2010年第六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批复》(贵政函[2010]42号)同意,我局决定对以下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概况地块名称贵港市2008年第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东港地块土地权属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贵港市2008年第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桂政土批函[2008]216号)宗地座落市城区金港大道北、欧景蓝湾项目东侧规划用地面积52729.302平方米(折合79.094亩)实际使用面积44056.782平方米(折合66.085亩)规划土地用途住宅用地出让年限70年建筑密度≤36%容积率≤3.5绿地率≥30%挂牌起始价3205.2万元竞买保证金1500万元建设要求一、建筑间距要求:1、多层建筑主间距按建筑间距1:1控制;2、多层建筑山墙间距不得小于6米;3、高层建筑主间距不得小于24米,次间距不得小于13米。二、建筑物退离道路红线及用地红线距离:1、金港大道(规划60米):多层不小于10米,高层不小于20米;2、北侧、东侧、西侧规划24米路:多层不小于5米,高层不小于10米3、建筑物退离用地红线不得少于相应间距要求的二分之一;4、建筑退让道路红线后,留出的用地不能实施地面硬化。三、小区配套项目:1、机动车停车位指标:0.5-1.0车位/100㎡建筑面积,其中地面停车泊位不少于机动车总位的20%。非机动车停车位指标:1-2车位/100㎡建筑面积;2、配电房,占地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3、临街面设置垃圾转运站,占地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4、临街面设置公共厕所,占地面积不小于80平方米。四、该地块北侧为独立生态办公商务区,本地块规划设计时应注意与周边环境相协调。五、竞得者必须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文件精神及上述规划建设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二、挂牌方式:实行有底价公开挂牌,即挂牌公布起始价后,由竞买人出价,出价最高且不低于挂牌底价者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挂牌公告、报价时间、期限及地点 (一)挂牌公告期限:2010年3月20日至2010年4月11日; (二)挂牌报价期限:2010年4月12日至2010年4月23日(节假日除外); 挂牌期间的每天8:00-12:00,14:30-17:30; (三)挂牌报名截止时间:2010年4月21日17:30时; (四)挂牌及报价地点:贵港市土地交易中心; 贵港市土地交易中心地址:贵港市友谊大道港宁花园4号楼(市国土资源局) 四、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公司、企业、其它组织和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 五、挂牌出让其他要求:要求参加竞买者必须先与西江农场签订该地上建筑物拆迁协议后才能报名参加竞买。 六、挂牌报价增加幅度:本期挂牌的土地,起始价中已包含土地出让金,报价的增价幅度每次为50万元的整数倍。 七、挂牌出让文件的索取及报名 本次挂牌交易的详细资料请有意竞买者可在2010年4月12日至2010年4月21日下午5:30时前(节假日除外)到贵港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大厅索取材料及报名。报名时需交竞买保证金1500万元(银行转帐,以到本公告指定帐户为准)并提交如下材料: 1竞买申请书;(原件)2挂牌出让申购表;(原件) 3竞买报价单;(原件) 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以我局财务科核定后为准,复印件) 5、竞买人为单位的,应提交: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资质证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6、竞买人为个人的,凭有效身份证明及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7、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竞买的,必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复印件均需验原件,所有材料均需一式叁份。 八、挂牌出让活动竞得人的确定挂牌期限届满,按照下列规定确定是否成交: (一)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不低于底价,并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成交; (二)在挂牌期限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的,出价最高者取得土地使用权,报价相同的,由先提交报价者取得,但报价低于底价者除外; (三)在挂牌期限内无应价者或者竞买人的报价低于底价或均不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不成交。在挂牌期限截止时仍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要求报价的,出让人将对挂牌宗地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九、竞买申请的办理 参加竞买者应按总时间要求到贵港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大厅办理竞买手续。出让人对竞买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通知其获得竞买资格,参加挂牌出让活动。不受理电话、口头或邮寄的报名报价。 十、缴款账户 竞买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贵港市国土资源局 开户银行:市农行营业部 账号:455101040003580 剩余成交价款应缴账户: 开户名:贵港市财政局 开户银行:市农行营业部 账号:455101040001188 十一、注意事项 本次挂牌的事项如有变更,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十二、其它相关事项 本次挂牌交易竞买保证金汇至贵港市国土资源局账户,剩余成交价款汇至贵港市财政专户。 挂牌地址:贵港市仙衣路港宁花园4号楼(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0775-4293017 联系人: 刘先生韦小姐 贵港市国土资源局 二○一○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