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四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报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将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以下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GC2010-013地块:位于佛子岭路南面,宗地号为0419998,实际用地面积46244.92平方米(69.367亩)。土地批准用途:城镇住宅、批发零售、商务金融、住宿餐饮。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70年、批发零售40年、商务金融50年、住宿餐饮40年。主要规划设计条件:容积率>1.8且≤2.0,建筑密度>30%且≤40%,绿地率>30%且≤35%。住宿餐饮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比例应为25-30%,商务金融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比例应为20-25%,批发零售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比例应为20-30%;须与0419997宗地统一进行规划设计,规划应进行详细的竖向设计,尽可能利用原有的地形、地貌。其余按南宁市规划管理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审批表》(审批号:2009-295)和《东盟珠宝玉石城总平规划设计任务书》及市建设委员会《南宁市房地产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南建开发意见〔2009〕35号)的规定开发建设。 GC2010-013地块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350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4500万元。 二、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仍存在欠缴本市土地出让价款和本市范围内被认定存在土地闲置行为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必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 三、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期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2月12日至2010年3月16日,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市土地交易中心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0年2月12日至2010年3月16日17时30分止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向市土地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10年3月16日17时3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汇入南宁市土地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经核查,符合竞买人条件的,南宁市国土资源局授权市土地交易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挂牌报价时间为2010年3月4日8时至2010年3月18日上午10时00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云 李云景 联系电话:0771-5609159、5609153、5609158(传真) 联系地址: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市土地交易中心。 八、查询网址 Http://www.landchina.com (中国土地市场网) Http://www.nnland.gov.cn(南宁市国土资源局网)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0年2月12日

(位置示意图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