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二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报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将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以下五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土地

位置

宗地号

实际用地面积

土地

用途

出让年限

规划设计指标要求

起始价

(单位:人民币)

竞买保证金

(单位:人民币)

单位:

平方米

单位:亩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GC2010-006

龙岗大道东面

1101065

33375.79

50.064

城镇住宅

70年

>1.8且≤2.2

>20%且≤26%

≥35%且<40%

100万元/亩

400万元

GC2010-007

龙岗大道东面

1101063

33361.17

50.042

城镇住宅

70年

>1.8且≤2.2

>20%且≤26%

≥35%且<40%

100万元/亩

400万元

GC2010-008

龙岗大道东面

1101061

19375.48

29.063

城镇住宅

70年

>1.8且≤2.2

>20%且≤26%

≥35%且<40%

100万元/亩

200万元

GC2010-009

龙岗大道东面

1101018

33402.68

50.104

城镇住宅

70年

>1.8且≤2.2

>20%且≤26%

≥35%且<40%

100万元/亩

400万元

GC2010-010

龙岗大道东面

1101062

46542.36

69.814

城镇住宅

70年

>1.8且≤2.2

>20%且≤26%

>30%且≤35%

100万元/亩

600万元

  二、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仍存在欠缴本市土地出让价款和本市范围内被认定存在土地闲置行为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必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  三、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期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1月15日至2010年2月22日,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市土地交易中心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0年1月15日至2010年2月22日17时30分止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向市土地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10年2月22日17时3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汇入南宁市土地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经核查,符合竞买人条件的,南宁市国土资源局授权南宁市土地交易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挂牌地点为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挂牌报价时间为2010年2月4日8时至2010年2月24日上午10时00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冷咏梅 李云景  联系电话:0771-5609156、5609153、5609158(传真)  联系地址: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市土地交易中心。  八、查询网址  Http://www.landchina.com(中国土地市场网)  Http://www.nnland.gov.cn(南宁市国土资源局网)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0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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