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第二十七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报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将公开出让以下两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 号
土地
位置
宗地号
实际用地面积
土地
用途
出让
年限
规划指标要求
各用途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
起始价
(单位:人民币)
竞买保证金
(单位:人民币)
单位:
平方米
单位:亩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GC2009-31
昆仑大道路南面
0423034
17918.32
26.877
商务金融用地、批发零售用地
商务金融用地50年、批发零售用地40年
>1.5且≤2.0
>25%且≤28%
>25%且≤30%
批发零售≤15%
180万元/亩
10000万元
0423036
191854.78
287.782
城镇住宅、批发零售
城镇住宅用地70年、批发零售用地40年
>2.0且≤2.7
>23%且≤28%
>35%且≤40%
批发零售≤3%
0423035
32620.24
48.93
城镇住宅、批发零售
城镇住宅用地70年、批发零售用地40年
>3.7且≤4.2
>23%且≤28%
>35%且≤40%
批发零售≤2%
GC2009-64
江北大道北侧、树人路东侧
0120109
28811.70
43.218
城镇住宅、批发零售
城镇住宅:用地70年
批发零售用地:40年
3.8
≤30%
≥35%
3.5%≤批发零售≤5%,城镇住宅≤96.5%
131万/亩
1200万元
注:1、GC2009-31地块竞得人须在C地块西面出资建设一所小学(36班),用地面积为21102.98平方米(折合31.654亩),建筑面积不少于9100平方米;小学权属为政府所有,竣工验收后两个月内移交给教育部门使用。 2、GC2009-64地块住宅套型面积≤90平方米的应占住宅总面积的70%以上。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仍存在欠缴本市土地出让价款和在本市范围内被认定存在土地闲置行为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报名。可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竞买人属联合竞买的,必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 三、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根据竞买申请人报名情况,采用拍卖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即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拟出让宗地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达到三家以上(含三家)时,该宗地采用拍卖方式出让;如竞买人不足三家时,该宗地则改用挂牌方式出让。 五、本期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竞买人可于公告之日起至2009年10月1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六、竞买人可于2009年9月8日至2009年10月13日18时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南宁市土地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09年10月13日16时前汇到南宁市土地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经审查,符合申请条件的,南宁市国土资源局授权南宁市土地交易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拍卖方式出让的,拍卖会定于2009年10月14日(星期三)10时在南宁市新民路38号明园新都酒店二楼多功能厅举行。 八、如改为挂牌方式出让的,报名截止时间顺延至2009年10月26日,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09年10月26日16时前汇到南宁市土地交易中心指账户(以到账为准)。挂牌报价时间自2009年10月15日至2009年10月28日上午10时,地点在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市土地交易中心大厅。 九、联系方式: •南宁市土地交易中心 联系人:靳琳 李云景 联系电话:0771-5609155、5609153 •广西北海地产拍卖行有限公司 联系人:方洁 李尚贵 联系电话:0771-5609158 0771-5882125(传真) 联系地址: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 十、查询网址: http://www.landchina.com(中国土地市场网) http://www.nnland.gov.cn(南宁市国土资源局网) http://www.dc625.com(广西北海地产拍卖行有限公司)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公告为准。
主办单位: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承办单位:南宁市土地交易中心 广西北海地产拍卖行有限公司 2009年9月8日

2009-31地块位置示意图(位置示意图仅供参考)

GC2009-64地块位置示意图(位置示意图仅供参考)